广电总局就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公开征集社会意见
2026-06-25 15:47:35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记者刘阳)为积极响应互联网文化发展新趋势,进一步激发微短剧市场的创新活力,推动这一新兴文艺形式迈向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精心筹备并起草了《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6月24日起,该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对微短剧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界定: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且主题鲜明、主线清晰、故事情节连贯完整、人物形象鲜明突出的剧集作品。同时,征求意见稿还严格规定了微短剧内容创作的底线,明确禁止包含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在内的11类不良内容。此外,针对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微短剧制作中的广泛应用,征求意见稿特别要求,使用AI技术生成或制作的微短剧,必须在每集的显著位置添加提示标识,以保障观众的知情权。
据悉,此次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期待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为微短剧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徽声在线》(2026年06月25日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