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安三度申诉判罚均遭驳回,中国足协裁委会维持原判
2026-05-01 19:27:06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来源:徽声在线
在4月15日这一天,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外公布了本赛季第三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报告。此次评议共涉及19个判例,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国安俱乐部所提出的3个申诉案例,经过评议组的仔细审查,均被判定为原判罚无误。
申诉案例一剖析
在中超联赛第5轮的较量中,北京国安坐镇主场迎战成都蓉城队。比赛进行到第14分钟时,场上出现了争议一幕:成都队一名球员对国安队员实施了铲抢动作,裁判员随即判罚成都队球员犯规,并出示了黄牌警告,而VAR系统并未介入此次判罚。然而,国安俱乐部对此持有异议,他们认为该犯规动作的恶劣程度足以让犯规球员被直接红牌罚出场外。
针对这一申诉,评议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他们一致认为,成都队球员在铲球时,主要的力度和速度都集中在左脚上,而左脚与球以及国安队球员的接触并不明显或几乎未发生接触。真正与国安队员产生主要接触的是其右脚。尽管这个动作力度较大、速度较快,但评议组认为它仍然属于鲁莽犯规的范畴,并未达到严重犯规的标准,因此原判罚是正确的。
申诉案例二详解
同样是在中超联赛第5轮的这场比赛中,第27分钟时,场上再次出现了争议。成都队球员与国安队球员在争抢球权时发生了身体接触,裁判员判罚成都队球员犯规,但并未出示红黄牌,VAR系统也未介入。国安俱乐部对此同样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该犯规动作足以让犯规球员被红牌罚出场。
评议组在对此申诉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成都队球员在犯规时,其左脚鞋钉确实踩到了国安队球员的脚踝略靠上部分,但其脚跟在地面支撑,身体重心主要在右脚上。结合犯规的力度和强度来看,这个动作构成鲁莽犯规,应出示黄牌警告,但并未达到严重犯规的程度,因此不应出示红牌。评议组的这一判定与原判罚保持一致。
申诉案例三解读
比赛进行到第84分钟时,场上再次掀起了波澜。成都队打入一球,裁判员随即判罚进球有效,而VAR系统并未介入此次判罚。国安俱乐部对此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对方在进球前存在手球犯规行为,应判进球无效。
针对这一申诉,评议组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他们一致认为,根据赛事官方转播视频以及VAR查看的视频资料,无法清晰证明球在接触成都队进球球员时是否与其手臂有接触。因此,评议组支持临场裁判员作出的不是手球犯规、进球有效的决定。同时,评议组也指出,在VAR可查看的视频镜头中无清晰证据证明球接触手臂的情况下,VAR未介入是正确的做法。
此外,评议组还特别强调,非官方视频来源以及其可靠性无法得到证实和鉴定,且这些视频中也并无绝对清晰和一致的证据来支持国安俱乐部的申诉。因此,评议组在对此判例进行认定时,是以官方转播视频和VAR查看视频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