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安三申诉均遭驳回,中国足协裁委会确认原判无误
2026-04-21 06:35:40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来源:徽声在线
4月1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外公布了本赛季第三期的裁判评议工作结果。在这一期评议中,总共涉及19个判例的审议,其中,北京国安俱乐部所提出的3个申诉案例,均被评议组认定为原判罚无误。
申诉案例一剖析
在中超联赛第5轮的较量中,北京国安坐镇主场迎战成都蓉城队。比赛进行到第14分钟时,成都队一名球员对国安队员实施了铲抢动作,裁判员随即判定成都队球员犯规,并出示了黄牌警告,而VAR(视频助理裁判)并未介入此判罚。然而,国安俱乐部对此持有异议,认为该犯规行为应被升级为红牌罚令出场。
针对此申诉,评议组经过深入讨论后一致认为,成都队球员在铲球时,其主要力度和速度均集中在左脚,且左脚与球以及国安队球员的接触并不明显或几乎未接触,而右脚与国安队员的接触才是该犯规的主要接触点。尽管这个动作力度较大、速度较快,但评议组认为它仍属于鲁莽犯规范畴,并未达到严重犯规的标准,因此原判罚无误。
申诉案例二详解
同样是在中超联赛第5轮的这场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27分钟时,成都队球员与国安队球员在争抢球权时发生了身体接触。裁判员判定成都队球员犯规,但并未出示红黄牌,VAR也未介入。国安俱乐部对此再次提出申诉,认为该犯规行为应被出示红牌。
评议组在审议此申诉时指出,成都队球员在犯规时,其左脚鞋钉确实踩到了国安队球员的脚踝略靠上部分,但脚跟仍支撑在地面上,身体重心主要落在右脚上。结合犯规的力度和强度来看,评议组认为这构成了一次鲁莽犯规,应出示黄牌警告,但并未达到严重犯规的程度,因此不应出示红牌。
申诉案例三探讨
比赛进行到第84分钟时,成都队攻入一球,裁判员随即判定进球有效,而VAR并未介入此判罚。国安俱乐部对此提出申诉,认为对方在进球前存在手球犯规行为,应判进球无效。
针对此申诉,评议组在仔细审查了赛事官方转播视频以及VAR查看的视频后一致认为,无法从这些视频中清晰证明球在接触成都队进球球员时是否与其手臂有接触。因此,评议组支持临场裁判员作出的不是手球犯规、进球有效的决定。同时,评议组也指出,在VAR可查看的视频镜头中无清晰证据证明球接触手臂的情况下,VAR未介入是正确的。
此外,评议组还特别强调,非官方视频来源以及其可靠性无法得到证实和鉴定,且这些视频中也并无绝对清晰和一致的证据来支持国安俱乐部的申诉。因此,评议组在作出认定时,严格依据了官方转播视频和VAR查看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