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足超争议判罚,评议结果揭晓
2026-09-30 02:22:1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在7月21日晚间,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超级联赛的组委会评议小组,圆满完成了本赛季第二期(编号为20260721)的裁判评议任务。此次评议聚焦于近期赛事中的两个关键判例,均源自2026年内蒙古足超联赛的激烈对决。经过深入分析与讨论,评议组最终确认,这两个判例的裁决均准确无误。评议过程融合了集体智慧与个人见解,具体结论如下:
判例一剖析:于2026年内蒙古足超联赛第十轮,场次编号59,鄂尔多斯市代表队与乌兰察布市代表队展开了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比赛进行至第66分钟,乌兰察布市代表队的55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鄂尔多斯市代表队的67号球员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当时,主裁判未作出犯规判罚,视频辅助裁判也未介入。
赛后,乌兰察布市代表队提出申诉,坚称鄂尔多斯市代表队的67号球员故意撞倒了己方55号球员,理应判罚点球。
针对此判例,评议组达成共识:双方球员在争抢球权时发生碰撞,并因此导致双方失去平衡倒地,这是足球比赛中常见的合理身体接触,不构成犯规行为。因此,主裁判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视频辅助裁判未介入也是合理的。
判例二详解:同样是在2026年内蒙古足超联赛第十轮,场次编号59的比赛中,鄂尔多斯市代表队与乌兰察布市代表队再次交锋。比赛临近尾声的第83分钟,鄂尔多斯市代表队的76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乌兰察布市代表队的55号球员接触后倒地。此时,主裁判未立即判罚犯规,但视频辅助裁判介入后,主裁判经过在场回看,最终判定乌兰察布市代表队的55号球员犯规,并判罚点球。
乌兰察布市代表队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己方55号球员并未犯规,不应被判罚点球。
针对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乌兰察布市代表队的55号球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以草率的方式踢倒了鄂尔多斯市代表队的76号球员,这一行为构成了犯规。因此,主裁判判罚乌兰察布市代表队55号球员犯规并判罚点球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视频辅助裁判的介入也是恰当的。
内蒙古足超联赛组委会将继续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倾听各代表队的反馈与申诉,针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进行深入评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组委会将依据内部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超级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