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揭晓:云南vs英博之战,英博三申诉均遭驳回,裁判裁决无误
2026-09-15 03:21:56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据徽声在线最新消息,北京时间8月19日,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新一期的裁判评议报告。在这份报告中,针对大连英博队在1-3负于云南玉昆队比赛中所提出的三次判罚申诉,足协经过详细审议后认定,所有三次判罚均无误判或漏判情况,裁判的现场裁决完全正确。
判例一聚焦于中超联赛第23轮云南玉昆对阵大连英博海发的比赛。比赛进行到第72分钟时,云南玉昆获得角球机会,随后其9号队员成功破门得分。裁判员当即判定进球有效,且视频助理裁判(VAR)未介入此次判罚。
大连英博海发俱乐部在申诉中提出异议,认为云南玉昆队的34号队员在进球时处于越位位置,并对本方守门员造成了干扰,因此应判定为越位犯规,进球无效。
针对这一申诉,评议组多数成员经过仔细分析后认为,当云南玉昆9号队员头球攻门时,虽然34号队员确实处于越位位置,但他并未遮挡大连英博海发守门员的视线,也没有做出试图触球、争抢球或影响对方处理球能力的明显动作,因此不构成越位犯规。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VAR未介入此次判罚也是合理的。
判例二同样发生在中超联赛第23轮的这场比赛中。第75分钟时,大连英博海发队的38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云南玉昆队的19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也未介入。
大连英博海发俱乐部在申诉中坚持认为,云南玉昆队的19号队员肘击了本方38号队员的面部,应判罚球点球,并将对方19号队员以暴力行为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这一申诉,评议组首先一致认定,云南玉昆队的19号队员不存在用手臂主动发力击打大连英博海发队38号队员头部的情况,因此不构成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在俱乐部申诉的核心问题之一(红牌)上,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并非红牌。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在争抢有利位置时均有使用手臂的动作,云南玉昆19号队员在争抢位置时手臂与大连英博海发38号队员的肩颈部有接触,以及后续的轻微拉扯,均力度轻微,并非造成大连英博海发38号队员倒地或失去控球权的主要原因,因此未构成犯规。评议组支持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同时认为VAR未介入也是正确的。
判例三发生在比赛的第43分钟,大连英博海发队的30号队员在与云南玉昆队的8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判罚云南玉昆8号队员犯规,但未出示红黄牌。VAR同样未介入此次判罚。
大连英博海发俱乐部在申诉中认为,云南玉昆队的8号队员踩踏了本方30号队员,应予以红牌罚令出场。
针对这一申诉,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云南玉昆8号队员的犯规不构成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在俱乐部申诉的核心问题(红牌)上,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并非红牌。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云南玉昆8号队员在正常跑动过程中意外踩中了大连英博海发30号队员的脚背,并很快刮擦脱离,无故意犯规意图,应视为草率犯规,不应出示黄牌。因此,裁判员判云南玉昆8号队员犯规以及未出示红黄牌的决定是正确的,VAR未介入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