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旧案!韩国足协“不当招待”传闻升级,涉事足协官员命运各异
2026-09-15 02:33:01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期,徽声在线有报道指出,韩国足协曾对前往韩国进行裁判交流的三名中国足协工作人员进行了所谓的“不当招待”,这一消息迅速在国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对此,中国足协迅速作出反应,表示:“中国足球协会对此事给予了高度重视,已立即着手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承诺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以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
相较于事件本身的真实性,公众更为好奇的是,这三名涉事的中国足协官员究竟是谁?
追溯至2012年3月31日,《北京青年报》曾发表一篇题为《K联赛拒绝中韩裁判互换执法 足协被忽悠吃哑巴亏》的文章,其中提及“(2012年)年初,中国足协特派人员前往韩国足协进行合作协商”,这一时间点与韩国媒体所提供的信息不谋而合。
那么,当时中国足协究竟派遣了哪些人员前往呢?据韩国媒体报道,这三名人员均为中国足协裁判部门的核心成员,包括裁判部门负责人、裁判财务负责人以及裁判事务负责人。
回顾当时中国足协的内部架构,最符合裁判部门负责人和裁判事务负责人头衔的,无疑是以下两位:
林卫国——时任中国足协裁委会秘书长,同时兼任裁判组组长,他接替了张建强掌管裁判工作,然而,令人唏嘘的是,他日后离开了足协,并最终沦为了阶下囚。
杨新利——时任足协技术部主任,由于当时足协裁委会归属于技术部管理,因此他也成为了可能的候选人之一。不过,目前他也已经离开了足协。
在这两位中,林卫国作为具体的项目执行人,显然当年是亲自前往了韩国进行交流。
至于裁判财务负责人这一职位,了解中国足协及足管中心运作的人都知道,虽然中国足协设有专门的财务部,但下属各级部门并未设立单独的财务岗位。而当时足管中心的财务主管,是日后在离开足协时引发劳动仲裁的苏晓春。
当然,财务部并非只有苏晓春一人,也有可能韩国媒体所提及的是中国足协财务部的某位员工,他负责的工作范围包括统计裁判的薪酬发放等。因此,韩国媒体所给出的“裁判财务负责人”这一表述,或许并不完全准确。
此外,从常理出发,要想达成两国足协之间的合作,仅凭中层人员的出马显然是不够的,理应有足协高层负责领头。而根据当时足协的管理班子架构,这个领头的角色要么由时任足管中心主任韦迪担任,要么由时任足协分管职业联赛的副主席兼中超公司董事长于洪臣担任。考虑到那一次出访的业务涉及到两国裁判的互派执法合作,这显然属于于洪臣分管的业务范畴。
因此,从当时足协人员的岗位职责来看,韩国媒体所提及的中国足协员工很可能位于于洪臣、杨新利、林卫国、苏晓春以及其他财务部工作人员之间。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件事目前仅仅是韩国媒体的一面之词,并未得到韩国司法部门的公开证实。更何况,于洪臣和林卫国如今已经沦为了阶下囚,杨新利和苏晓春等人也早已离开了足协。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中国足协进行自查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如果韩国执法部门和韩国媒体没有披露进一步的信息,此事在国内很可能会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