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选手曹彦灏赛场失利后挥拳伤人,遭禁赛1年并全省通报
2026-08-08 02:28:1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7月28日夜间,江苏省乒乓球运动协会对外公布了一则重要处罚通报:
在2026年7月27日下午举办的2026年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七期)江苏省选拔赛14岁组半决赛中,出现了令人遗憾的一幕。运动员曹彦灏在比赛失利后,情绪失控,竟然挥拳击打对手。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赛场的正常竞赛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乒乓球作为一项强调竞技精神与体育道德的运动,曹彦灏的举动明显违背了体育精神,也极大地损害了江苏省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队伍一直以来树立的良好形象。
为了严肃赛风赛纪,强化青少年运动员的规则意识,让他们牢固树立文明参赛的理念,同时也为了对全体参赛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江苏省乒乓球运动协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全国乒乓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经过慎重研究,最终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其一,对曹彦灏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让全省的乒乓球运动相关人员都能了解到此次事件及其严重性。
其二,取消曹彦灏在2026年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七期)江苏省选拔赛的参赛资格,并且其在此次选拔赛中的全部比赛成绩也将被取消,以体现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其三,给予曹彦灏省内乒乓球赛事禁赛1年的严厉处罚,禁赛期限从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7年7月27日止。在禁赛期内,曹彦灏不得报名参加由江苏省乒乓球协会主办、承办或者协办的各级各类乒乓球赛事,以此来督促他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
此次事件为全体运动员和教练员敲响了警钟。大家应当深刻汲取本次事件的教训,严格恪守竞赛规则,在赛场上尊重裁判的判罚、尊重对手的实力、尊重观众的热情。坚决杜绝出现言语挑衅、争执纠缠、肢体冲突、赛场暴力等各类违规行为。同时,各训练单位也要肩负起责任,持续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胜负观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竞技观念,做到文明参赛、公平竞技,共同维护乒乓球运动的良好环境和形象。(徽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