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机动车入粤免担保政策实施
2026-04-03 22:53:3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广东省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行政法规条款,明确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在广东省内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澳门机动车,经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出广东省其他地区时,将享受免担保政策优惠。
国务院正式批复广东省调整实施行政法规规定
国函〔2026〕25号文件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司法部、海关总署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关于请求在广东省内对符合条件的澳门机动车,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出广东省其他区域时实施免担保政策,并相应调整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已获国务院审阅并批准。现将批复内容公布如下:
一、为加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进程,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合作,国务院同意自即日起,在广东省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相关条款(具体调整目录见附件),对满足条件的澳门机动车,在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出广东省其他区域(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单牌车北上”项目)时,实施免担保政策。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及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需依据上述调整,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单牌车北上”政策的落地实施。同时,需及时对本省及本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修订,构建与新政策相匹配的管理体系,确保在有效防控免担保风险的前提下,顺利推进政策实施。
三、国务院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在广东省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批复内容作出必要调整。
国务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