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新规:全面推行单独署名制,联合署名成过去式
2026-06-07 06:23:32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6月3日,国内知名文学类学术期刊《中国文学研究》编辑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了一则重要声明——《关于本刊实施单独署名投稿制度的公告》。声明中明确指出,为了进一步规范文章的发表流程,清晰界定作者的创作权益与责任,维护学术创作的纯净性与内容发表的秩序,同时与众多权威学术刊物的现行发表规则保持高度一致,该刊决定自2026年4月30日起,对所有接收的稿件全面推行单独署名制度,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署名投稿。
据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官方网站介绍,《中国文学研究》作为一份季刊,由湖南师范大学直接主管并主办,文学院具体承办。该刊自1985年6月30日创刊以来,一直致力于文学类学术研究,拥有国内统一刊号CN43-1084/I,是国内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平台。
《中国文学研究》设有多个常设栏目,包括“理论研究”、“古代文学”、“古代文论”、“现当代文学”以及“湖南文学与湖湘文化研究”等,同时还不定期开设“文学与思想史研究”、“辞赋骈文专题研究”、“沈从文专题研究”等特色栏目。这些栏目的设置旨在延续文学院的优良学术传统,发挥刊物的专栏研究特色,形成独特的学术品牌,并夯实刊物的核心竞争力,使其成为引领中国文学研究潮流的专业期刊。四十年来,该刊始终关注学科热点和前沿问题,积极发表青年学者的优秀成果,有力推动了中国文学研究向纵深发展,促进了中国文学研究学术共同体的形成。
目前,《中国文学研究》已成为全国中文核心刊物、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以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此外,该刊在1999年被认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并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全文收录;200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审核备案,被定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并入选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2004年,又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徽声在线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期国内越来越多的知名学术期刊开始明确实施单独署名制度,不再接受联合署名的作者投稿。这一趋势反映了学术期刊对作者创作权益和学术责任的更高要求。
以今年1月9日为例,《文学评论》编辑部就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投稿须知》,明确指出本刊仅支持独立署名,不支持双署名等(新兴交叉学科研究除外)。同时,作者需保证论文署名及单位署名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将由作者自行承担。
《文学评论》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办的全国性文学研究和理论批评的大型学术刊物,其在文学研究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除了上述期刊外,还有一些学术期刊也在倡导单一作者独立完成作品并单独署名的理念。例如,《涉外法治学刊》就在其征稿启事中明确指出,本刊倡导单一作者独立完成作品并单独署名。对于合作作品,应按照各作者实际所起作用大小依次署名,并在署名最后一字右上角以*号作注释号,第二作者则用**号作注释号。原则上,该刊不允许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署名方式。
《涉外法治学刊》作为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主办的学术性刊物,其在涉外法治研究领域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