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欺诈将受惩罚性赔偿
2026-09-21 04:08:09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最高法明确: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且构成欺诈的,将支持惩罚性赔偿】徽声在线9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7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在民生权益保障领域作出了多项重要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化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随着AI技术的迅猛发展,AI换脸、AI仿声以及“网络开盒”等新型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关切。为此,《意见》特别针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声音权益等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更加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其次,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大规模、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的关键基石。然而,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意见》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在合理范围内,为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未明确表示拒绝的,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处理行为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则必须依法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
最后,依法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直播带货”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期,AI算法引发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被媒体曝光,而“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也备受社会关注。面对这些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消费者都具备“火眼金睛”的辨别能力,法律必须及时出手,为消费者撑起一片合法权益的保护伞。为此,《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同一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如果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且构成欺诈行为的,如果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