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欺诈将受惩罚性赔偿
2026-09-12 16:12:1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直播带货若构成欺诈 将支持惩罚性赔偿】徽声在线9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在涉及民生权益保障的条款中,《指导意见》着重强调了以下几点:其一,强化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前,AI换脸、AI声音模仿以及“网络开盒”等侵犯个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为此,《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声音权益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其二,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众所周知,大规模且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的基石。为了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指导意见》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合理范围内,为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未明确表示拒绝的,一般不构成侵权。然而,对于可能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其三,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和“仿冒名人带货”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近期,AI算法引发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被媒体曝光,而“仿冒名人带货”也备受公众瞩目。我们无法期待每一位消费者都具备“火眼金睛”,因此,法律必须及时出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现象,《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同一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若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的行为,若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