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构成欺诈 最高可判三倍惩罚性赔偿
2026-09-09 16:12:43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徽声在线独家:最高法明确AI仿冒名人直播带货属欺诈 将支持惩罚性赔偿】徽声在线9月7日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司法意见》,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法律边界问题作出系统性规范。在民生权益保护领域,该《意见》重点强化了三项司法保障措施:其一,构建AI侵权责任认定体系。针对当前频发的AI换脸、AI语音克隆及'网络开盒'等新型侵权行为,司法解释明确要求对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声音权益等行为实施全链条追责,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向善发展。例如,某直播平台曾使用AI技术合成某明星声音推销产品,法院最终判决构成声音权益侵权。
其二,建立个人信息处理双轨制。考虑到人工智能训练对海量数据的需求,《意见》创新提出'合理使用+例外同意'原则:对已合法公开且个人未明确拒绝的信息,允许在模型训练等必要场景下有限使用;但涉及生物识别、医疗健康等敏感信息,或可能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处理行为,必须单独取得明确授权。某科技公司曾因违规使用用户购物记录训练推荐算法被判赔偿,该案例被纳入最高法典型案例库。
其三,重拳整治算法滥用行为。针对'大数据杀熟'和AI仿冒营销等消费领域顽疾,司法解释确立了'技术中立不免责'原则。具体而言,经营者通过算法对相同商品实施差异化定价,且无法证明价格差异合理性的,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对于使用深度合成技术伪造名人形象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若被认定为欺诈,消费者除可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外,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据悉,某电商平台曾因AI主播冒用知名主持人形象带货,被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损失及惩罚性赔偿共计127万元。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体系进入新阶段,既为技术创新划定红线,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利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涉AI侵权案件同比增长174%,其中肖像权纠纷占比达63%。法律界人士指出,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预计将有效遏制AI技术滥用势头,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