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AI仿冒名人带货若欺诈 将支持惩罚性赔偿
2026-09-08 11:22:07未知 作者:徽声在线
【最高法明确: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并构成欺诈行为 将支持惩罚性赔偿】徽声在线9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7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在保障民生权益方面,该《意见》着重作出了以下几项规定:其一,强化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前,AI换脸、AI仿声以及“网络开盒”等违法活动频繁出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关切。针对这一现象,《意见》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声音权益等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规范,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其二,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众所周知,大规模、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基石。为了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意见》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未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一般不构成侵权。然而,对于那些对个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其三,依法对“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直播带货”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规制。近期,由AI算法引发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被媒体曝光,而“仿冒名人直播带货”也备受社会关注。我们不能期望每一位消费者都具备“火眼金睛”的辨别能力,因此,法律必须及时出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意见》明确规定,针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若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仿冒名人直播带货”并构成欺诈的行为,若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